
近日,在祁阳发生一起斑马线上撞伤行人的交通事故。当交警到达现场进行调查时,事故车主直呼:自己车速不快,都怪太阳,要不是太阳光太刺眼,绝对不会发生事故。
8月18日下午6时许,唐某波驾驶小型桥车从祁阳中仓街出发,途径金盆路与朝阳路十字路口时,将正常行走在斑马线上的唐某云和其9岁的儿子撞伤。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对驾驶员唐某波进行了酒精检测,检测结果证明其未有酒驾行为。通过调查,驾驶员唐某波也不存在玩手机打电话的行为。
但是,车速不快得情况下,怎么会直接撞上人行道行人呢?据驾驶员反映,是因为阳光照射,眼睛出现“盲瞬”,从而引发了交通事故,所幸唐某云和其儿子轻微擦伤并无大碍。经研究认定,唐某波驾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横路时未减速让行,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,唐某波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交警提醒:夏季行车,为避免阳光刺眼导致交通事故,可使用遮阳板、佩戴太阳镜,最重要的是驾驶员要降低车速,注意观察,集中精力驾驶。
责编:周红艳
来源:祁阳市融媒体中心
版权作品,未经授权严禁转载。经授权后,转载须注明来源、原标题、著作者名,不得变更核心内容。
市委书记蒋良铁专题
市委副书记、市长向子顺专题
祁阳“两违”建筑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“回头看”专栏
改革潮涌 三湘竞发——聚焦2025湖南省两会
字在浯溪 祁阳有戏
祁阳市“两重”“两新”送解优专项行动
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
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改革开放
下载APP
分享到